厦门大学职工夜校

 

厦门大学职工夜校于20131115日第24次校长办公会议决定成立,旨在于为本校全体职工提供继续教育服务。职工夜校纳入学校继续教育体系,由我校副校长詹心丽兼任校长,继续教育学院院长郑文礼兼任常务副校长,同时成立校务委员会负责职工夜校管理工作,校务委员会由继续教育学院、校工会、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财务处、校团委、资产经营公司、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后勤集团等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厦门大学职工夜校属公益办学,课程均由本校教师、学生志愿者负责讲授。

职工夜校是我校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惠民的实事之一。职工夜校的愿景是帮助本校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通过参加职工夜校继续教育,提升综合素质、培养学习兴趣、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并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证书。同时,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不仅有利于知识的传播、教育资源的共享,也有利于服务意识、奉献精神的共创,对于促进“和谐校园、美好厦大”的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厦门大学职工夜校采用多方合作的运作机制,在教学管理中遵循“平等、参与、互助、共进”的核心理念,希望通过“厦门大学职工夜校”这一平台,实现以下四个目标:

n 培训的教育功能:

职工夜校向校内职工提供相应的培训课程,使本校职工了解学习人文历史知识,建立健康向上的生活与工作态度,拓展个人综合素质,提升素养。授课教师由各院系、各单位专业教师及学生志愿者组成,在教学过程中,授课教师不仅重视知识技能的传授,而且重视提高本校职工的学习动机,拓宽视野,帮助其建立未来职业发展规划。在这个教学运作过程中,受益的不仅是接受培训的职工,参与教学或运作管理的教师志愿者、学生志愿者,尤其是年轻的学生志愿者也能从中得到成长和锻炼。通过参与,促进本校师生与职工之间的相互理解,体会到帮助他人的幸福,提高他(她)们的社会责任感。

n 培训的辐射功能:

通过这些接受培训的职工辐射周边更多的人或者群体,起到传播知识的目的,激发更多人的学习需求。同时厦门大学职工夜校将定期编辑《厦门大学职工夜校简报》,搭建职工夜校网站。通过这些途径,让暂时不能接受培训的职工也能从中受益,实现教学信息的透明化和广泛传播。

n 培训的资源整合作用:

厦门大学职工夜校的运作将依托继续教育学院、校工会、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财务处、校团委、资产经营公司、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后勤集团等管理部门,整合校内的教学资源和服务资源。新成立的职工夜校将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实现此类培训模式的规范化与制度化,达到可持续发展。

n 培训的推广作用:

厦门大学职工夜校将努力探索“高校教学资源+志愿者”模式的有效性,为提高本校职工生活适应能力和基本知识技能发挥大学教育应有的作用。在今后的发展中,我们希望厦大职工夜校能形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为民利民惠民”。

 

厦大职工夜校的探索刚刚起步,任重而道远。真诚地希望每一位有爱心、有社会公益心的同仁们能参与到我们的活动中,为共同建设“美好厦大”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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